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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為甚麼審判你的弟兄?又為甚麼輕視你的弟兄?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審判臺前,因為經上記著:“主說,我指著我的生存起誓,萬膝必向我跪拜,萬口也必向神公開承認。”這樣看來,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向神陳明。
~羅14:10~12
林後五章十節:『因為我們眾人,必要在基督的審判臺前顯露出來,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,或善或惡,受到應得的報應。』
馬太十六章二十七節也說到對信徒的審判:『因為人子要在祂父的榮耀裡,同著眾天使來臨,那時祂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。』
林前三章十三至十五節:『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,因為那日子要將牠指明出來;牠要在火中被揭露,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是那一種的。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,他就要得賞賜。人的工程若被燒燬,他就要受虧損,自己卻要得救;只是這樣得救,要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。』
啟示錄二十二章十二節,主耶穌自己說,『看哪,我必快來!賞罰在我,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。』
我們必須在神審判臺的光中接納信徒。我們不該批評別人,乃該審判自己。
保羅在羅馬十四章十至十二節的思想是,我們不該審判別人,乃要讓主顧到他們;我們該審判自己。我們要審判別人時,讓我們記得,主回來時要和我們算賬。這是嚴肅的事。
第二十八篇、在接納信徒上的變化(一) 書名:羅馬書生命讀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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