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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羅在四章二十四節說,這新人是照著神,在那實際的義和聖中所創造的。義是照著神公義的法則,與神與人都是對的。聖是在神面前的敬虔、虔誠。
 
在這一節裡繙為『』字的希臘字是hosiotees,何喜優替斯,指真正的敬虔。因此,有些版本採用『敬虔』的繙譯。我們若思想這一節的上下文,就會看見召會生活乃是真正敬虔的生活。不幸這辭已被傳統的用法破壞,而含有宗教的意味。在新約裡,這個有時被繙作『敬虔』的辭,乃是指照著神聖特質而藉著人性得彰顯的美德。一面,敬虔與人性的美德有關;另一面,敬虔乃是彰顯神聖的性情與特質。在我們日常的行事為人中,必須有神聖的特質藉著我們的美德彰顯出來。這種生活與僅僅人性的美德極為不同。作為人,我們總有一些美德,但是這些美德需要成為神聖特質的彰顯。譬如,新約教訓妻子要服從丈夫。孔子也這樣教訓。事實上,孔子所教訓的是三重的服從:女子在家從父,嫁後從夫,夫死從子。照孔子教訓而有的服從,與照聖經教訓而有的服從有甚麼不同?照孔子教訓而有的服從,不過是人性的美德。在這種服從裡,一點沒有基督的味道,也一點沒有神聖的特質。但是一位在主裡的姊妹若在靈裡被充滿,並本於這充滿而服從丈夫,在她的服從裡就有一些基督的味道。這意思是說,在她的服從裡有神聖特質的彰顯。
 
讓我們再以孝敬父母為例。聖經的確教訓我們要孝敬父母;孔子也是這樣教訓。但是照著孔子的教訓和照著聖經的教訓而孝敬父母,其間的差別就在於前者沒有基督的味道,而後者有基督的味道和神聖特質的彰顯。當我們在靈裡被充滿,成為神的豐滿,並本於這樣的充滿而孝敬父母時,我們與父母的關係中就有了神的彰顯;我們的行為就不是僅僅人性的美德,乃是有神聖特質和基督味道的美德。我們孝敬父母時,應當有基督的香氣。這是神藉著人性美德的彰顯。一個年輕人倘若憑著被充滿而成為神一切豐滿的靈來孝敬父母,在這美德裡就會有神聖的特質。這是神在人性裡的彰顯。
 
神這彰顯與僅僅合乎倫理道德的行為完全不同。雖然孔子的門徒會達到高超的倫理道德標準,但在他們的美德裡沒有基督的味道。我再說,在我們的美德裡,需要有神的特質和基督的味道。這種藉著人性美德的神聖彰顯,是四章二十四節的『聖』字所表達的意思。召會生活必須充滿這樣一個藉著人性美德所彰顯的神聖特質。
 
我們的誠實和寬大,也必須是神聖特質的彰顯。有兩種的誠實和寬大:一種的誠實和寬大只是人的美德,另一種的誠實和寬大卻彰顯神的特質。在召會生活中,我們的誠實和寬大必須有基督的味道。別人接觸我們時,不該只覺得我們有美德,乃該能感覺到我們的美德裡有基督的味道,並看見我們的美德裡有神聖特質的彰顯。
 
召會生活的關鍵乃是心思的靈。我們若照著心思的靈生活,召會生活裡就有神聖特質的彰顯。然後我們就是一個團體的人,有基督的味道和神的彰顯。我們給人的印象若僅僅是善良、公義、慈愛,我們的召會生活就是失敗的。在我們的善良、公義、慈愛裡,必須有三一神的彰顯。召會生活必須滿了基督的香氣與味道,並有神的特質。這樣的生活,乃是三一神經過我們人性的活出。歷世紀以來,神渴望得著這樣的召會生活。我們禱告,但願不多久這種召會生活能在主的恢復裡,在我們中間完全實行出來。願主因看見祂自己藉團體的新人在地上得著彰顯而心滿意足!
 
摘自:
第九十四篇、靈和召會  書名:以弗所書生命讀經   http://www.lsmchinese.org/big5/07online_reading/lifestudy/read.asp?no=10-94 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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