克己一部分是論到人,但實在說來,大部分是論到 神。聖經吩咐我們,叫我們要“彼此尊敬”,並要留心增進別人的福利(參羅十二10;腓二4)。聖經所以給我們這樣的教訓,是因爲除非我們邪惡的本性首先被醫治,不然我們絕不能接受。我們都爲私心所蒙蔽,爲自愛所誘惑,人人以爲自己有權高自己,同時低估與我們相比的人。
 
假若 神賜給我們一種特別的恩賜,我們便立刻把它當作自己的功德而洋洋自得,自鳴清高,不可一世。我們將自己所有的罪惡,小心翼翼地隱藏起來,不叫別人知道,以爲自己的過失很小,微不足道,無關宏旨,甚至有時候還沾沾自喜,以爲是我們的美德。假如我們所自負的才能,在別人身上發現了,甚至強過我們,我們因爲要抹殺別人的優點,就不惜以最大的惡意貶損他們。如果他們稍有過犯,我們不但給予嚴密的注視與苛刻的批評,甚至還出於嫉恨之心故意誇大其詞,加以渲染。我們每一個人都自以爲不同流俗,超乎常人之上,因此,嫉恨進而粗野;我們甚至刻薄自負地將他人視爲低我一等。窮人服從富人,平民服從貴族,僕役服從主人,文盲服從學者,可是沒有一個人不以爲自己比別人強。所以大家都在那裡諂媚自己,仿佛自己胸中有一個王國,而自命不凡。人人都是自以爲是,對別人的意念行爲吹毛求疵,若有爭論,即勃發毒恨。只要他們覺得事事稱心如意,他們才會在別人身上發現溫和;但當他們受到騷擾和刺激的時候,有多少人尚能保持他們的幽默呢?若想生活得快樂,必須根除自己的野心與私心,此外沒有其他救治的方法了。
 
如果我們留心聖經的教訓,我們當牢記,我們的才能,不是我們自己本來有的,乃是 神的恩賜。
 
若有人以他的才幹而自傲,即顯出缺乏對 神的感恩之心。保羅說:「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?你有什不是領受的呢?若是領受的,爲何自誇,仿佛不是領受的呢」(林前四7)?我們務必儆醒,承認自己的過失,真正謙虛。如此方不致驕矜自持、有充分理由覺得悲愁。另一方面,我們若在別人身上看見 神的恩賜,就必須尊重那恩賜並持有這恩賜的人。若我們抹殺 神所賜他人的光榮,那不過是表示自己是何等的邪惡。我們不要重視別人的過錯,但也不可以諂媚慫恿他們犯錯。
 
萬不可因人的過失餓而侮辱之,因爲向人表現仁愛與尊重乃是我們的本分。若我們尊重他人的榮譽和名聲,凡與我們有來往的人,不拘他們是誰,我們都要以禮貌、友愛、謙虛,和溫柔的態度對待他們。因爲我們除了在心靈深處以自卑敬人的精神待人以外,再沒有其他的方法,能使我們達到真正的謙和(羅十二10;腓二4:林前四7)。
 
------摘自 加爾文  基督徒生活手冊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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